湖南省永州市地方税务局 打击发票违法犯罪 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永州市地方税务局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打击发票违法犯罪
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1年5月26日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
现将《永州市地方税务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请及时反馈到市局稽查局。
永州市地方税务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犯罪(以下简称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总局稽便函19号和省局湘地税稽发6号及袁含光副局长在湖南省打击发票犯罪违法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围绕制售、开具、购买、使用假发票等环节,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全过程治理,建立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打击行动,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整治一批贩卖假发票活动猖獗的场所,有效遏制制售、开具、购买、使用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蔓延趋势,规范发票管理秩序,提高全民守法诚信意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市局成立以市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左亚林同志任组长,稽查、征管、法规、税政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税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稽查局。由市局稽查局组织牵头,负责对全市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
四、工作重点
(一)各单位要把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把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声势作为揭露、震慑犯罪和教育、发动群众揭发犯罪的重要手段。通过新闻媒体真实、准确、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工作进展与成果。
(二)清查建筑安装、装饰工程、劳务费、代办费等行业中购买、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以及编造虚假帐薄隐匿收入进行偷税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认真开展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整治工作。每个县区局年度内必须检查不低于30户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的发票使用情况,加大对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整治力度。今年重点抓好对建筑业、金融、保险、通信、石油石化、房地产等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
(四)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制售、贩卖假发票的犯罪团伙和“职业”票贩子,端掉制造、贩卖假发票的犯罪窝点,特别是要配合好有关部门对利用手机短信、电话传真等方式,直接向企业和个人散布代开倒卖假发票等违法信息,并通过邮寄渠道传递、运输发票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不法分子兜售假发票较为集中的车站、码头和广场等进行整治。
(五)集中力量对各印刷厂进行检查、宣传,发现具有发票使用性质的各类收据,依规定进行清理、整治。
五、工作安排
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分为行动组织、打击整治和检查总结三个阶段。
(一)行动组织阶段(4月底前)。摸清本地方制售、贩卖、开具、使用假发票的税务违法犯罪的底数,梳理案件,挖掘线索,确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打击对象(建筑安装、装饰工程、劳务费、代办费等)。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至10月)。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大要案件,按工作部署进行专项整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各单位要对所管辖单位(含代开点)在2008年-2010年期间开具、收取建筑安装(含手工票和机打票)、装饰工程、劳务费、代办费等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发票进行彻底的清查。
2、将清理的发票列出清册(附后),通过征管软件系统或发票协查等方式进行比对,初步判别真伪,然后将初步鉴定有假发票嫌疑的发票的原件按程序从企业调回,收缴到各单位稽查局,由稽查局交市局发票管理中心进行鉴定。
3、经市局发票管理中心鉴定为假发票的由各单位稽查局统一收缴,追缴国家税款,并移送公安机关追查其来源(最好取得非法开票的联系方式),并将结果上报到市稽查局(上报路径:ftp://149.48.16.1/稽查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非法制造、贩卖、开具假发票的犯罪分子由市稽查局统一移送市公安局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4、发票清理过程中所应追缴的税款,均通过各级稽查局组织入库,所有相关单位只需凭市局发票管理中心的鉴定及发票清册就可在办税大厅补办真实、合法、有效的完税证明及发票手续。
(三)检查总结阶段(10月至11月5日)。认真分析发票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动向,研究制定打击和防范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和意见,形成有数据、有案例、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并逐级及时上报,各单位的专项行动总结于2011年11月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稽查局综合科)。对重点案件查办进展情况,各单位要按月向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报告,以便及时向省局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对这次专项行动应高度重视,在2011年10月31日前,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把查票作为查税的重要手段,与查税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二)加强与公安、国税等部门的配合,发挥优势,形成合力。
(三)要把宣传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加大宣传力度,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使假发票无藏身之地。
(四)通过这次专项行动,找出当前发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加强发票管理的措施,大力推进合法票证的使用,进一步规范发票代开工作,从根本上杜绝假发票的兹生,提高发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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