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6 13:06:31

湖南省娄底市地方税务局 娄地税函[2011]34号 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2011年度市局稽查局第二批计划检查单位的通知

湖南省娄底市地方税务局
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2011年度市局稽查局第二批计划检查单位的通知
娄地税函34号

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2011年度市局稽查局第二批计划检查单位的通知
娄地税函34号
全文有效
2011年8月3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稽查局、直属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税务检查计划制度的通知》(国税发211号)、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切实制止税务交叉重复检查的通知》(湘地税发45号)和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市局稽查局直接检查企业名单的通知》(娄地税发7号)精神,经研究确定下列单位(名单附后)为2011年度市局稽查局第二批实施税务检查单位,请市局稽查局认真执行检查计划,各县市局制定的检查计划不得与市局的计划交叉重复。
附件:2011年度市局稽查局第二批税务计划检查单位名单
1、湖南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3、湖南华菱涟钢薄板有限公司
4、湖南华菱涟钢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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