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6 12:13:25

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八、发票中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八、发票中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政策内容
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
(三)政策执行期
自2007年2月27日起执行。
(四)办理方式
备案享受。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八、发票中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