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6 12:09:15

税收优惠政策 五十一、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
五十一、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政策内容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个人所得税。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2.《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三)政策执行期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颁行之日起执行。
(四)办理方式
备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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