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6 12:09:05

税收优惠政策 五十二、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
五十二、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政策内容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三)政策执行期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颁行之日起执行。
(四)办理方式
备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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