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审计部门查出偷税税款应如何缴库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鲁地税发19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审计部门查出偷税税款应如何缴库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鲁地税发19号
全文有效
1999年12月28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审计部门查出偷税税款应如何缴库问题的批复》(国税函6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除审计部门以外,其他监督、检查部门查出的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而应补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均应比照本通知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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