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6 11:16:37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青岛世仪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军工产品征收增值税的批复
青国税税政213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青岛世仪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军工产品征收增值税的批复
青国税税政213号
全文有效
2000年12月27日
开发区国税局:
你局《关于青岛世仪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军工产品征收增值税的请示》(青开国税二4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青岛世仪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自1999年9月15日起,与国防科工委签定的军品研制合同和军品生产(定货)合同、与信息产业部签定的军工电子研制合同和生产(定货)合同,凡上述合同加盖“军品科研生产免税凭印”和“军工电子科研生产免税凭印”的,一律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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