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6 11:08:52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山东省济宁市地方税务局
济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兖矿集团所属煤矿跨区域开采煤炭实现资源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济地税流字18号

济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兖矿集团所属煤矿跨区域开采煤炭实现资源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济地税流字18号
全文有效
2001-12-24
兖州、曲阜、邹城地方税务局:
据调查,兖矿集团所属兴隆庄、东滩等煤矿均存在跨区域开采煤炭资源的情况。根据鲁地税流字12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有关资源税纳税地点问题明确如下:
一、兖矿集团所属煤矿跨区域开采煤炭资源实现的资源税,应向资源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二、兖矿集团每年应将跨区域开采情况上报我局,经核实后确定申报缴纳的具体数额。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山东省济宁市地方税务局 济地税流字[2001]18号 济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兖矿集团所属煤矿跨区域开采煤炭实现资源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