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云南人社局三号公告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昆明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听证报告
(第3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活动中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增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质量,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组织方)于2013年5月22日举行了《昆明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听证会。现听证会听证报告已经形成,并报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向社会公告。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和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昆明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点
地点: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三楼328会议室
三、听证会准备情况
4月27日,组织方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http://ygzf.yn.gov.cn/tingzheng/areagg.jsp)、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rsj.km.gov.cn)、部分报纸上公布了《昆明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一号通告,向社会各界公告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等事项。5月13日,组织方在上述网上公布了《昆明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号通告,向社会各界公告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的名字。
四、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监察人、听证代表人基本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
付 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二)听证委员
许 昀(昆明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主任)
付 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钱方英(昆明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副主任)
(三) 决策发言人
许 昀(昆明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主任)
钱方英(昆明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副主任)
(四)听证监察人
付立坤(市政府法制办)
(五)听证代表
徐 辉(农工民主党昆明市委副主委)
郭亚琼(呈贡供电有限公司职工)
张 慧(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
牛 犇(昆明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
林向红(云南冶金昆明重工有限公司)
罗奇志(云南CY集团有限公司)
冯 瑾(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张树春(昆明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左 娅(昆明耀龙供用电有限公司)
黄晓明(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银立新(昆明学院)
陈子牛(昆明学院)
毛芳芳(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完宏杰(昆明中金科教文卫职业培训站)
訾文化(昆明职工技术协会办公室)
吕 燕(昆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涂丽娟(昆明高级技工学校)
(六)听证记录人
魏 红 (云南亚伟速记公司职员)
丁以花 (云南亚伟速记公司职员)
五、听证会召开
本次听证会确定的听证代表为17人,实际到会17人。听证代表中包括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职业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企业代表。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并宣布听证会纪律;
2.听证监察人根据听证代表人数及参加情况宣读监察书意见;
3.决策发言人就《昆明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事项作情况说明;
4.听证代表对《昆明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发表意见和提问;
5.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提问进行解答;
6.有补充意见的听证代表补充发言;
7.听证委员合议;
8.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9.听证委员、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字核定;
10.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六、听证意见的处理情况
(一)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上,到会17位听证代表就听证事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代表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听证代表一致认为出台《昆明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有利于满足我市职业技能竞赛的规范化、制度化、指导性及社会发展需要,有效促进我市职业技能竞赛广泛开展。其他建议主要是:
1.希望加强对本《办法》的宣传力度,便于开展竞赛工作;
2.希望对竞赛备案、参赛选手及组委会评委条件以及对工种限制和表彰授予奖励方式、经费来源等方面进一步细化;
3.希望相关委办局形成合力做好竞赛管理工作;
4.建议增加竞赛活动变更和取消的相关程序;
5.建议文字表述方面进一步细化规范。
(二)听证委员会合议意见
1.认为《办法》结构完整、内容充实,对加强职业技能的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2.建议将第五条与第十一条进行规理,并细化各个委办局相关职能;
3.建议对竞赛备案、参赛选手及组委员会评委和表彰授予奖励方式等细化,明确经费来源渠道,拓宽筹资方式;
4.建议在《办法》出台后,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5.建议增加竞赛变更取消的相关条款,并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相关要求,合理分布条款;
6.建议在文字表述上进一步规范。
(三)处理情况
决策发言人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有关意见进行了解答。经听证委员合议后对听证意见处理情况如下:
1.关于对本《办法》的宣传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2.关于对经费来源问题,将本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经费来源,拓宽筹资方式;
3.关于对竞赛备案、参赛选手及组委会评委条件等问题,我们将在《办法》出台后,制定相应细则,明确措施;
4.关于对该《办法》组织程序部分增加问题,我们将进行认真研究,采纳增加竞赛活动变更、取消等相应规定;
5.关于对职业技能竞赛职业(工种)限制问题,我们将根据昆明经济发展实际,提前规划;对获奖人数按参赛人数的20%作出比例规定;
6.关于对职业技能竞赛过程中破格晋级职业资格证书问题,将及时梳理,争取各方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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