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5 13:20:12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7-27 14:10 编辑

问:应对疫情的公益性捐赠,是否可以继续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答:可以。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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