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5 13:07:41

吉林省国税局 吉国税发[1999]90号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的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国税局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的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
吉国税发90号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的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国税发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吉林省国税局 吉国税发[1999]90号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的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