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s Archiver
论坛
›
吉林
›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所函[2001]17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5 12:50:53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所函[2001]17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地税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吉地税所函17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所函[2001]17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