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s Archiver
论坛
›
吉林
›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所字[2001]142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5 12:45:52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所字[2001]142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地税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吉地税所字142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所字[2001]142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