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度(试行)》和《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鲁国税发22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度(试行)》和《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鲁国税发22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制度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托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V2.0的运行,全面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省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国税发1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责任制“两个办法”和“两个范本”的通知》(国税发42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鲁国税发44号)、《山东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岗责体系及业务流程(试行)》(鲁国税发6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度(试行)》和《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发现的矛盾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山东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度(试行)》和《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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