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5 12: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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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临沂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全市国税系统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领导机构的通知
临国税函12号

山东省临沂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全市国税系统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领导机构的通知
临国税函12号
全文有效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已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为了全面把握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的主要精神和重大意义,做好新旧税法的衔接工作,保证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实施,确保新企业所得税法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市国税系统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国税系统新企业所得税法贯彻落实的组织领导工作。
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何庆清
副组长:张在峰
成员:刘海峰 管继勇 庄绪华 张守迅
吕晓辰 邰洪玺焦安君 牛卫东 张庆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得税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新税法的具体事宜。市局办公室、法规、所得税、国际税务、征管、计统、人事教育、稽查、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要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积极研究贯彻实施新税法的具体措施。各科室的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新税法及实施条例的宣传工作;
人事教育科负责新税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培训工作;
征收管理科和信息中心负责申报征管软件等有关问题的落实工作;
计划统计科负责税款收入分析、预算级次等问题的落实工作;
稽查局负责新税法执行中重大偷税案件的查处工作;
政策法规科、所得税管理科和国际税务管理科负责政策管理、调研反馈等工作。
各县、区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贯彻落实新税法的事宜。同时,要紧密结合本县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税源结构和征管工作情况,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认真分解新税法实施工作中的目标任务,细化目标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并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推行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确保推行工作落到实处。要将新税法推行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加大通报力度,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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