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填报预缴申报表(A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地税二函6号
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填报预缴申报表(A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地税二函6号
全文有效
2010年4月7日
市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查账征收小型微利企业,2010年预缴申报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纳税申报表(A类)》时,其实际利润额按全额填在第4行,其按规定享受的税收优惠暂填到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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