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5 11:43:48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鲁地税发29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鲁地税发29号
全文有效
2010年4月8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和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和“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科学管理、共建和谐”的基本要求,圆满完成国家税务总局的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任务,省局研究制定了《全省地税系统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工作意见》,现已经2010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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