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5 11: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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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地税局
山东省淄博市地税局关于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淄地税发37号

山东省淄博市地税局关于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淄地税发37号
全文有效
2010年5月15日
周村分局、高青县局:
为深入贯彻省局《2010年工作意见》提出的“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科学管理、共建和谐”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当前全省税收征管数据大集中的优势,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税收执法内部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内控机制建设的新办法、新途径,防范执法风险,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按照省局关于确定淄博市地税局为全省地税系统探索网上执法检查试点的要求,经市局研究,决定你局为全市地税系统网上执法检查工作试点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深刻理解上级关于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指导精神,提高对探索网上执法检查方式重要性的认识
(一)探索网上执法检查是对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总局、省局多次指出,要依托税务工作信息化技术平台,探索税收执法监控的信息化和深化,是今后税收执法监督工作发展的方向。省局宋文军局长也多次强调:要不断探索,向更深层次拓展税收执法监督的内涵,使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监督机制更加科学、全面、合理。08年省局推行征管数据大集中以来,在省局正确领导下,全市地税系统逐步推行了税收执法责任制,运行了部分自动监控考核指标,在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时限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对税收执法实体的监督还不够全面,还没有实现对所有税收执法环节和行为的全过程覆盖,还没有形成一个充分利用大集中系统对海量执法数据进行适时分析、比对和监控的平台,以扩大执法责任制的监控考核面、延伸执法考核深度。因此,探索网上执法检查工作,是在实体法方面对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延伸和深化,是实现“税收各执法环节的全面无缝隙覆盖”目标的有效手段。
(二)探索网上执法检查是解决当前执法检查诸多弊端的有效途径。执法检查是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长期以来检查方法成本高,效率低,检查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人为地决定检查结果,缺乏公平、公正,而以信息化为依托的执法检查,可以不受时间、空间、人力、物力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及时提取执法疑点数据,大大节省人力、物力,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有利于提高检查质效。
(三)探索网上执法检查是当前信息化发展和建立执法长效内控机制的必然要求。传统的执法检查模式由于受人力和物力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往往采取 “随机抽样检查”的方式,不仅检查面窄,效率低下,而且“监督”与“被监督”的矛盾十分突出,监督纠错和整改力度不够,检查难免流于形式,没有达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这就需要我们创新执法监督的思路、机制、方法和手段,探索建立多环节协调、多层次监督的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将税收执法权运行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控之下,实现执法监督的制度化和经常化。因此,有必要以信息化为依托,建立信息化支撑下的执法检查新模式,实现执法检查的日常化、便捷化和规范化。
(四)探索网上执法检查是促进税务人员自觉依法行政、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的重要手段。由于海量的征管数据之间没有建立一个关联性强、勾稽关系明确的体系,仍然存在诸多税收执法操作漏洞,一些随意执法行为仍客观存在,执法不严、不能应收尽收,同时也增加了执法风险。因此,很有必要建立信息化支撑下的执法检查新模式,充分发挥执法责任制自我防范、自我发现和自我纠错的功能,重点从实体上有效地解决税收执法存在的隐性问题,减少税务人员随意执法行为,避免纳税人的侥幸心理,提高纳税遵从度,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总之,探索实行网上税收执法检查对于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促进税收收入增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市局计划用半年时间,组织开展网上执法检查试点工作,即从今年5月开始到9月结束。
(二)方法步骤
1、试点单位认真梳理执法疑点,研究确定网上执法检查的重点监控内容(此项工作,市局已于3月底前完成);
2、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及业务需求,包括确定网上执法检查工作的基本内容、框架、流程、检查指标等(此项工作,市局已于4月底前完成);
3、研究开发网上执法检查系统计算机软件(4月中旬-5月11日,目前软件已在开发之中);
4、试点运行网上执法检查系统,检测运行状况,并不断对网上执法检查系统进行修订完善(5月中旬-9月底);
5、组织对实施网上执法检查系统全过程的效果评估,形成开展试点情况的综合报告(9月底前)。
6、选择适当时机,在全市地税系统推广(10月-12月)。
7、对网上执法检查系统进行总结验收,选择适当时机在全省地税系统推广(2011年3月底前)
三、几点要求
由于网上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地税执法的各层次、各环节、及所有的执法岗位和人员,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矛盾多,必须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试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加强对网上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市局由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跟踪监督,帮助试点单位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和实施的具体措施,搞好试点情况的检查、评估和总结验收;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网上执法检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政策法规机构具体抓,及时召开试点动员大会,明确各业务部门、中心税务所和分局的责任,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执法问题不回避、不掩盖,及时进行研究、整改,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向市局汇报,不断探索、扩展网上执法检查的监控面,使之不断完善,提高试点工作效果。
(二)要妥善处理网上执法检查试点与推进依法治税、组织税收收入、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等工作的关系,做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切实做好与各项改革措施和中心工作任务的衔接和配合。
(三)试点工作方案、具体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要反复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缜密设计论证,避免反复曲折和浪费,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试点工作的效率。
(四)要坚持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试点单位要切实起到带头示范作用,深入开展网上执法检查试点工作,不断总结创新,务求取得成效;要在本单位所有中心税务所、分局均衡地推进试点工作,避免把试点工作任务只交给个别税务所而影响整体试点工作运行。要结合《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当地政府各部门涉税信息的采集、录入和比对,不断提高网上执法检查的准确性、全面性。认真研究税收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网上执法检查的新思路、新方法。通过网上执法检查,推动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水平的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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