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5 11:30:35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71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71号
全文有效
2011年8月18日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市局机关各处室、信息中心、纳税服务中心:
今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7月1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600号国务院令发布了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贯彻落实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使全国绝大多数的纳税人能及时、准确地享受到减税的好处,确保国务院领导提出的“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不折不扣地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至关重要。为确保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我市顺利、平稳的实施,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国税发75号)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充分把握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重大意义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改,核心内容是减轻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这是国家做出的惠及民生的一件好事。贯彻落实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键在于让低收入者依法享受到国家减税带来的好处。这次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改是本世纪以来的第三次,也是修改内容最多、涉及面最广、减税额度最大的一次。本次修改税法,大幅度提高了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减除费用标准,对工资薪金所得各税率级次级距也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简并了税率,同时,对个体工商业户的税率级距也作出了大幅调整。调整后,减轻了低收入者的税额,提高了高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利于个人所得税更好地发挥调节个人收入的职能。因此,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充分理解贯彻落实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提高责任意识,不折不扣的将上级确定的政策规定落实到位。
二、加强领导,确保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涉及内部培训、对外宣传、软件调试、税额调整等多个方面,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周密配合。为保证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市局成立了由李钢副局长任组长,二处、国际处、征管处、政工处、信息中心、纳税服务中心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二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联络。各单位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与市局的工作联系和情况汇报,定期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
三、细致谋划,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后,市局已经着手开始相关的准备工作,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模板已经开始修改完善。8月底前信息中心完成模板的修改和测试,9月初向扣缴义务人发布更换模板的公告,使扣缴义务人知晓并了解新模板的有关情况,9月份申报期结束后将新模板挂在青岛地税纳税申报网站上,供扣缴义务人学习使用。对个体工商业户的定额调整测算正在进行,9月份将通知到纳税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征收程序及纳税申报的调整,将按照省局的统一要求,待明确软件修改的相关内容后,另行部署,各单位要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
各单位要组织好税务干部学习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文件(目前已发布的文件:财税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46号),使广大税务干部全面了解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便于做好宣传、辅导和征管工作。
四、搞好宣传,满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知情权
市局将重点利用社会和地税系统自身宣传平台统一进行相关宣传工作。各单位也要充分利用直接面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优势,做好辅导工作。通过电子屏幕滚动播放修改后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内容和税收征管的相应调整,发放宣传材料,印发相关的纳税须知,利用纳税人学校举办专题讲座,深入扣缴单位帮助扣缴义务人正确理解和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发挥正面引导的作用,正确地引导视听,为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
在宣传中,要融合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制度的内容。通过宣传,使纳税人明白扣缴义务人申报的个人收入信息在各阶层个人的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个人置业、出国、信用、保险理赔等方面广泛应用,低收入者的收入信息关系到能否享受公共福利保障。敦促扣缴义务人都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支付给个人的任何所得,都应按规定进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五、密切关注,及时反映修改后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过程中的新情况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惠及大多数百姓,对个人所得税收入也将带来较大的减收影响,同时在税收征管上可能带来一些新问题。因此,各单位要将征管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反映,并要做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分析工作,要在2011年10月18日前,将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后带来的减收影响,纳税人负担、纳税人数的变化等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局二处。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国税发75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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