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5 11:09:21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18年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名单的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18年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名单的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7.29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要求,山东省税务局前期已对2018年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了公示。后经过税务环保部门信息共享、社会举报等渠道,发现部分纳税人不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现对前期公示名单予以调整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调整2018年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公示名单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调整2018年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公示名单.xls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18年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