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5 11:03:58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企业之间买卖存量非住宅交易“一小时办结”明白纸


青岛市税务局企业之间买卖存量非住宅交易“一小时办结”明白纸
青岛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12.16
一、办理范围
企业之间买卖存量非住宅交易,且能够提供购房发票。
二、办税资料
1.收件回执单(原件);2.购房契税税票(原件);3.购房发票或各项费用明细表(原件);4.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模板见附件)。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不动产登记中心取号;
第二步:“一小时办结”窗口登记受理、缴税;
第三步:缴纳登记费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四、缴税方式
1.在窗口使用银联卡刷POS机或微信扫码缴税;
2.到附近银行网点或开户行缴税。
注:到附近银行网点缴税或开户行的时间不在“一小时办结”的计时范围内。
附件: 授权委托书(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附件:

[*]授权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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