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云南人社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昆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合并实施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听证代表建议公示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昆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合并实施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听证代表建议公示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活动中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增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质量,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7年5月17日举行《昆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确定的听证代表为20人,实际到会20人。听证代表中包括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医院药店和各类企业单位职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听证会上,到会20位听证代表就听证事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代表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一致认为《昆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衔接紧密,内容相扣,对于推动我市医疗保险工作意义重大。听证代表的主要建议归纳如下:
1.该《办法》施行了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了基金共建能力,提升了管理综合效能,降低了管理成本;
2.该《办法》体现了国家试点的总体要求,从制度设计上统一了参保根据,统一了基金管理,统一了经办和信息服务,做到了职工生育之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3.建议制定办法后,在文稿中进行明确,阐明目的,如文本的依据是什么;
4.建议明确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和生育保险和生育医疗费标准的调整机制;
5.建议对第六条“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情形进行细化明确”;
6.建议对两选合并实施设立相应的过渡期;
7.建议将生育医疗费包干结算标准进行适当提高;
8.建议对第十一条第一款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有关资料中的“有关资料”进行明确,并制定相关的格式文本;
9.制定办法出台后建议细化,操作流程加大宣传和培育力度;
10.建议按照立法技术,对文本标准等进行规范;
11.建议明确领取失业待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9日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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