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4 13:00:19

解读职工教育经费


解读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是国家促进企业职工综合业务素质提高的手段,用好职工教育经费能将教育培训的投入转化为企业的生产力,实现高效地生产经营,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又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应着眼于长期发展,逐步建立起生产经营情况、特点相适应的教育激励机制。现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介绍,希望对企业有所帮助。

一、企业如何进行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

(一)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比例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将按2.5的比例进行职工教育经费提取的企业由以前仅限于特殊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

财建317号《财政部、全国总工会、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又对这一规定进行了重申。

2、职工教育经费允许税前扣除的前提是“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改变了以往在税前按比例足额提取即可以在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的政策。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

(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必须为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如只按规定提取并未使用则不允许企业进行税前扣除。

(2)企业在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未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则可以据实扣除,如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只能在税前扣除工资、薪金总额2.5%。

(二)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基数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总额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计提基数的重点是理解和把握好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二、职工教育经费如何使用及列支?

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及列支范围目前主要由财建317号《财政部、全国总工会、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的通知》进行规范,企业在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方面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面向全体职工开展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各类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此外,经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为保障企业职工的学习权利和提高他们的基本技能,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

(二)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三)以下两种情况也可以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1、经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2、矿山和建筑企业等聘用外来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以及在城市化进程中接受农村转移劳动力较多的企业,对农民工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所需的费用,可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支出。

(四)以下两种情况不允许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1、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2、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

三、企业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应注意的问题

从企业发展角度讲,任何一个企业都希望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员工队伍。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既是企业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主要途径。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从而对本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做出有利于长期发展、稳步提高的部署和安排,并合理有效地运用国家给予的税收政策,合理有效地进行税收方面的支持。

企业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正确地计算企业的工资薪金总额总额。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基数是工资薪金总额总额,只有正确地计算出税前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才能保证计提基数的正确性。

2、正确使用职工教育经费,避免将政策中规定的不应在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出的项目列支,不但挤占了职工教育的经费正常开支,而且还带来了一定的涉税风险。

3、对于可以由其他项目列支的培训经费,应做好费用的正确归集,可以为企业多争取一些企业所得税前的列支金额。如:根据财建317号文件规定,企业除通过提取并使用职工教育经费进行职工的教育培训外,以下途径也可以进行职工的教育培训费用列支:(1)企业新建项目,应充分考虑岗位技术技能要求、设备操作难度等因素,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在项目投资中列支技术技能培训费用。(2)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研究开发新技术、试制新产品,应按相关规定从项目投入中提取职工技术技能培训经费,重点保证专业技术骨干、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的需要。(3)企业工会年度内按规定留成的工会经费中,应有一定部分用于职工教育与培训,列入工会预算掌握使用。


---------------- 对应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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