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赣市府办[2003]105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赣市府办105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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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促进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市政府组织了五个督查组,于5月下旬分赴各县(市、区)进行督查。通过这次督查,掌握了情况,发现了典型,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扩大了优惠政策宣传,推动了再就业工作。为交流工作经验和做法,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对再就业工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将再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特别是分管领导经常召集劳动保障、就业、社保、财政、税务、工商、经贸等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出台了文件,建立了扩大就业和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了资金投入,开展了政策宣传,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正在付诸实施。
2、全市在贯彻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强化再就业服务,工作中开端良好,初见成效。今年以来,各县(市、区)普遍加大了工作力度,在《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群体就业、开展免费再就业培训和免费职业介绍、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落实 “一站式”服务、再就业基地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龙南、南康、章贡区、寻乌等县(市、区)在开发就业岗位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瑞金、于都、赣县、安远等县(市)在政策协调、部门配合方面积极主动;瑞金、赣县、于都、安远等县(市)减化发证环节,《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及时、进度较快;定南、南康、大余、瑞金、章贡区等县(市、区)在政策宣传方面做得有声有色;南康、于都、信丰、赣县、兴国等县(市)在再就业基地建设上取得可喜成效;信丰、大余、龙南、安远、石城等县在免费再就业培训和免费职业介绍方面做得扎实;章贡区、于都、赣县、宁都、龙南等县(区)安置困难群体再就业力度较大;龙南、章贡区、于都、会昌等县(区)在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面有了新突破;安远、兴国、于都、南康等县(市)劳务输出和返乡创业规模大、效果好,于都县委、县政府春节前还专门为返乡创业人员召开表彰大会,增强了返乡创业人员的荣誉感,进一步激发了他们搞好创业的热情,树立了信心。
3、各级、各部门能够从大局出发,积极工作,密切配合。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工作主动到位,搞好协调,在开发就业岗位上出谋划策,给领导当好参谋;在落实宣传就业优惠政策方面抓住重点,在强化再就业服务和扶持困难群体就业上狠下功夫,切实把做好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当做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二、存在问题
1、各县(市、区)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特别是有的县(市、区)优惠政策的落实进展缓慢,工作责任不明确,工作重点不突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措施不够有力,通过落实优惠政策推动就业和再就业以及社保扩面、征缴的效果不明显。
2、对《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心存疑虑,存在“三怕”,即政府怕配套资金、部门怕影响收入、下岗失业人员怕一证打发。因此,普遍存在审批从严掌握,《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缓慢,在审批发放程序上增添繁琐,不必要地提高核发级别。没有认识到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的根本目的在于鼓励再就业,反而对符合领证的对象进行限制,这是对优惠政策的理解不全面。
3、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资金不到位,小额贷款进展缓慢、效果甚微。目前,绝大部分县(市、区)的工作仅仅停留在建立机构和筹措担保资金的层面上,真正贷出去的款额为数甚少。个别地方把再就业小额资金委托民营机构管理,明显不符合担保基金管理规定。
4、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难有新突破。部分县(市)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征缴比上年同期略有增长,龙南县4月份有2家外资企业共1000多人参加了失业保险,开创了我市外资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之先河。但多数地方均未达到目标任务的进度要求,个别县失业保险1-5月份仅征缴5万多元,出现养老与失业保险当期收支缺口不断增大的现象。当前,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的扩面征缴上,措施不力,办法不多,停留在一般号召上,对辖区缴费单位,经济运行、效益状况胸中无数。在社保基金运作上严重存在“等、靠、要”保发放。
5、在优惠政策的落实上重点不突出。当前,在落实优惠政策方面,还普遍满足于搞了就业招聘会,办了下岗失业人员培训班,开展了免费职业介绍等这些一般性、常规性的工作上,对于税费减免,特别是小额贷款和社会保险补贴,这些落实优惠政策中的重点没有抓住。
三、下步工作
1、加强领导,确保目标的实现。各级政府在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的同时,要把促进再就业工作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再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强化和巩固再就业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切实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要把因抗非典耽误的时间抢回来,确保签订的再就业工作责任目标的实现。
2、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当前,务必抓住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贷款、就业服务这几方面狠下功夫。尤其要把小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作为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求在7月上旬,这几方面的工作要全面启动,并就今年的转移支付的资金扶助,与各县(市、区)资金的实际投入和工作效果挂钩。
3、加快《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步伐。发证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的头道工序,证未发出去,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无从着手,这一优惠政策的执行时间仅有3年,现在已经过去半年多,各级务必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及时把优惠证发到符合领证的对象手中。
4、强化服务、开发岗位、指导就业。多渠道拓宽就业门路,通过优惠政策的实施和落实,鼓励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由财政拨款发工资的公益性岗位,要建立空岗报告制度,公益性岗位原则上要照顾“4050”人员就业,社区平台要尽快发挥其职能作用,在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推动社保扩面、征缴等方面做出贡献。
5、加强工作协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督查机制。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涉及的部门,一定要加强工作联系与沟通,要加大对中央12号、省委13号和各项配套文件的宣传,使各项政策深入人心,落实到位,促进就业。在国务院组织专项督查前,将再次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落实优惠政策、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情况进行督查。
6、继续巩固两个确保,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抓紧养老保险的扩面(续保)征缴、清欠工作,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做好下岗进中心人员生活费的发放和代缴社会保险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的征缴和发放工作,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险的扩面、征缴和管理工作。
附件:
1、优惠证发放与小额贷款进度表;(略)
2、目标责任考核各项指标完成情况(1-4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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