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4 11:28:13

江西省宜春市地方税务局 宜地税发[2014]53号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2012—2013年度B、C、D级地税单独征管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通报

江西省宜春市地方税务局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2012—2013年度B、C、D级地税单独征管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通报
宜地税发53号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2012-2013年度B、C、D级地税单独征管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通报
宜地税发53号
全文有效
2014年7月4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纳税荣誉感和税法遵从度,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按照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纳税人申请和各级地税机关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宜春市地方税务局评定了江西青龙集团酒店有限公司等127户企业为“宜春市2012-2013年度B级地税单独征管企业”(名单见附件1),其中新增户79户,续评户48户;宜春旅游集团神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24户企业为“宜春市2012-2013年度C级地税单独征管企业”(名单见附件2);樟树市仁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为“宜春市2012-2013年度地税D级地税单独征管企业”(名单见附件3)。丰城市地税局按照《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赣地税发77号)要求,对企业信用等级单独评定和通报。
各地要严格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92号)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地税系统推行〈纳税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赣地税发33号)的要求,对不同信用等级纳税人落实各项激励、管理和监控措施。及时将本次评定结果录入征管系统中,将纳税信用等级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纳入日常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纳税信用等级动态管理,对纳税人涉税情况进行跟踪监控。不断优化税收政务环境,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纳税荣誉感,努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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