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贵州人社局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
黔人社厅通757号
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政府(行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和人员聘用工作,推动事业单位制度转换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和人员聘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和人员聘用工作。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和创新,对于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省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和人员聘用工作以来,各地区、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稳步实施,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是,也有个别地区、部门和单位,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有的持等待观望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和人员聘用推进工作。希望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改革创新意识,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加大力度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和人员聘用工作。
二、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整体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实施工作进度计划、明确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精心组织,精心安排,狠抓落实;要严格政策规定,按照因事设岗、精简效能、结构合理的原则和有关政策规定,科学合理地进行岗位设置和实施;要严格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等级系列及其结构比例控制要求,坚持最高岗位、结构比例控制和编制限额原则,不得突破国家规定的总体控制目标设置岗位;要严格人员岗位竞聘、聘用任职条件和要求,不得降低标准、条件聘用人员;要根据对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岗位合同管理的政策要求,按照岗位职责任务,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要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和人员聘用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提高工作透明度;要对人员在编、在岗情况进行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中经批准外出学习、挂职锻炼人员,借调、借用、混编及交叉用编人员,按照人事关系隶属,回原单位参加岗位竞聘,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脱离岗位、未经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外出不归或逾期不归的,不得参加岗位竞聘,同时要根据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三、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它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根据中组部和原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85号)和原人事部《关于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国人部发39号)文件要求,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党群系统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主要为机关提供业务、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的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如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培训中心等单位,其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纳入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制管理,尽快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非编制内人员,不属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实施范围。
四、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人员调动、聘用、退役士兵聘用安置等),按规定全部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制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及其等级结构比例和岗位空缺情况,核定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规范聘用。对不按照要求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实施工作的单位,各级组织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暂停办理其公开招聘、人员调动、聘用、退役士兵聘用安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以及新进人员和进岗晋级人员工资调整等有关人事手续。
五、我省各事业单位要按照管理权限,抓紧做好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报批、岗位竞聘和人员聘用工作,确保今年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和人员聘用工作。在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实施中,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三类岗位人员的任职时间及其业绩计算,统一截止为2010年11月30日。
六、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把稳定放在首位,既要积极推进实施工作,又要稳慎操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好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实施工作顺利完成。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人社 事业单位 岗位管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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