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4 00:05:16

年轻人,不要再被“套路”啦!

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7-24 14:3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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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复工复产增值税政策优惠政策”的,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规定:“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七、本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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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为1%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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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三、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十一、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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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 )附件规定:“第二章 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第二节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基本规定
一、代开发票范围
(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2.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3.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4.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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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取得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规定:“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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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小型微利企业是否可以暂缓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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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这个政策延长至年底了吗?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第一条的规定:“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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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在哪里申报?
答: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网上申报目前可以通过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行代理申报,也可以投资人或业主自己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WEB)上自行申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代理申报:办税人员登录扣缴客户端后,点击顶部"生产经营"按钮进入申报模块进行经营所得月(季)度申报、缴款等操作。【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WEB)】业主或投资人可以通过各省的电子税务局网站,跳转到个人所得税网站(WEB)进行申报。首次登录需要通过实名认证,登录成功后,点击顶部"申报管理"按钮进入申报界面,可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表)”、“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B表)”、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C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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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个人所得税申报密码是什么?如何重置?
答:目前,纳税人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业务可通过ITS系统扣缴客户端和网页端(WEB端)进行纳税申报,而ITS系统申报密码则只有扣缴客户端申报时需要,所以问题中ITS系统申报密码指扣缴客户端的申报密码,扣缴客户端申报密码是通过扣缴客户端进行信息报送、信息下载等与税务局端进行敏感信息交互操作时的口令,只有在申报密码正确的前提下才能完成信息报送和信息下载等操作。
若扣缴单位忘记申报密码,有三种方式可实现申报密码重置:一是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APP,通过【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授权】--选择对应企业--点击底部按钮【重置申报密码】路径进行重置;二是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WEB端(网页版),通过【个人信息管理】--【办税授权】--【企业办税授权】--信息行后部的【查看详情】--【重置申报密码】路径进行重置;三是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密码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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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ITS系统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补申报、更正申报?
答:目前,ITS系统开放的面向自然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业务包括:扣缴客户端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限售股转让代扣代缴申报、经营所得代理申报;WEB端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一)扣缴客户端申报、补申报与更正申报
正常申报: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采集完相关信息后,在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限售股转让代扣代缴申报功能菜单中进行正常申报。经营所得代理申报可在进入系统上方的【生产经营】模块后,在【预缴纳税申报】菜单中填报数据,然后通过【网上报税】功能进行申报发送。
补申报:逾期未申报需要进行补申报时,在系统首页切换【税款所属月份】到需要补申报的月份,按正常申报的流程进行操作即可。逾期补申报的操作,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扣缴客户端补申报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表时,如果同税款所属年度的后期申报表已申报,客户端不允许再补申报。
更正申报:申报成功后,如果发现内容错报或人员漏报,需要进行更正申报时,只要在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启动更正】按钮,再按正常申报流程操作即可。对于部分情形下的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已开通往期更正申报功能。经营所得代理申报只允许更正最后一期的申报表(往期更正需要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其它申报表在征期结束后的更正申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二)个人所得税WEB端(网页版)申报、补申报与更正申报
正常申报:自然人实名登录【个人所得税WEB端(网页版)】后,可以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通过【申报管理】--【可申报】--选择该报表,进行正常申报。
补申报:逾期未申报需要进行补申报时,企业投资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可继续通过【个人所得税WEB端(网页版)】进行申报,申报流程同正常申报。
更正申报:申报完成后若报送的数据存在问题,可以通过【申报管理】--【已申报】进行更正申报。
编辑设计:廊坊税务
来源:河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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