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3 12:54:09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税局,吉林省地税局 吉科办字[2008]125号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定吉林庆达数码有限公司等45户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税局,吉林省地税局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定吉林庆达数码有限公司等45户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吉科办字125号

2008年12月29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长春、吉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火字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火字362号),经企业申报,基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吉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复核,并于2008年12月2日至2008年12月22日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2008年12月23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我省备案申请。现同意认定吉林庆达数码有限公司等45户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为2008年12月2日。
特此通知。
附件:吉林省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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