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3 12:47:02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藏国税发[2001]134号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调整销售粮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调整销售粮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藏国税发134号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调整销售粮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藏国税发134号
全文有效
200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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