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国税发[1999]198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信用社清理整顿后有关税收、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信用社清理整顿后有关税收、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云国税发198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信用社清理整顿后有关税收、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云国税发198号
全文有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信用社清理整顿后有关税收、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城市信用社在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过程中的税收、财务问题,请结合《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操作规程>的通知》(云国税发258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