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3 11:57:10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 云烟财联[1999]322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对84mm全包装及硬条 翻盖特醇“福”牌卷烟试销计税出厂价格的批复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对84mm全包装及硬条 翻盖特醇“福”牌卷烟试销计税出厂价格的批复
云烟财联322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对84mm全包装及硬条 翻盖特醇“福”牌卷烟试销计税出厂价格的批复
云烟财联322号
全文有效
曲靖卷烟厂:
你厂《关于“福”牌(特醇)卷烟价格申报的请示》(云曲烟厂字58号)已收悉。结合市场实际,你厂新近研制开发“福”牌系列产品,以满足市场需要。为便于新产“福”牌卷烟的销售,经对其生产成本的审核,现将84mm全包装及硬条 翻盖特醇“福”牌卷烟试销计税出厂价格批复如下:
一、84mm全包装特醇“福”牌卷烟工厂计税出厂价格每箱(50000支)9750.00元。
二、84mm硬条 翻盖特醇“福”牌卷烟工厂计税出厂价格每箱(50000支)10500.00元。
三、上述价格从1999年7月1日起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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