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 云烟财[2000]117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对硬条翻盖“明昆”牌卷烟计税出厂价格的批复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对硬条翻盖“明昆”牌卷烟计税出厂价格的批复
云烟财117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对硬条翻盖“明昆”牌卷烟计税出厂价格的批复
云烟财117号
全文有效
云南春城卷烟厂:
你厂关于《关于硬条 翻盖“明昆”牌卷烟计税出厂价格请示》(云春烟厂字第4 2号)(云春烟厂字第43号)文收悉。为满足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适应卷烟市场的变化,扩大产品销售,你厂新研制84mm硬条 翻盖“明昆”牌卷烟。为了便于新产品的销售,经对该产品生产成本的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厂84mm硬条 翻盖“明昆”牌卷烟计税出厂价格每箱(5000 0支)3000.00元。(不含税)
(二)同意你厂84mm硬条 翻盖“明昆(特制)牌卷烟计税出厂价格为(50 000支)3000.00元(不含税)。
(三)此价格从2000年3月1日起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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