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0482 视同销售收入部分能否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
视同销售收入部分能否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
[案例]130000482
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文的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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