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3 11:29:11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地税征字[2005]10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专用发票领购前审批条件的通知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专用发票领购前审批条件的通知
云地税征字10号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专用发票领购前审批条件的通知
云地税征字10号
全文有效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专用发票领购前审批条件的通知》(国税发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做好国际货物运输业务的发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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