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四川人社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9〕5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医保局、总工会、妇联、人民法院,省内各高校: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及时传达学习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就业,明确要求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都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针对当前妇女就业特别是求职招聘环节面临的突出问题,《通知》列举了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表现,明确了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联合约谈、司法救济等维权机制,提出了支持妇女就业的工作措施,是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的首次探索。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抓紧将《通知》转发到县(市、区),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准确领会把握文件精神,了解政策措施,及时开展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通知》内容融入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
二、清理招聘信息
从即日起到4月底,各地人社部门要牵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高校发布的招聘信息(含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开展一次集中清理行动,确保其中不含性别歧视内容。要及时督促本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核发布信息,防止出现含有就业性别歧视内容。同时,要加强对各类招聘会的管理,严格审核招聘信息发布,确保不含有就业性别歧视内容。
三、完善工作机制
4月底前,各地要依托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解决就业性别歧视工作机制,建立由人社部门牵头,教育部门、工会组织和妇联组织参与的联合约谈制度,明确约谈方式、工作流程、处理办法等事项。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重点关注本地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大型知名企业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招聘信息,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要督促其尽快改正,消除不良影响。各高校要加强对招聘单位的监督,不得发布含有性别歧视的招聘信息,不得开展含有性别歧视的招聘活动。若发生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各地要及早介入,了解情况,及时约谈,积极纠正,主动发声,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
各地、各高校在工作中若遇相关情况,请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告。联系人:崔慧英;联系电话(传真):028—86111756。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 省 总 工 会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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