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0470 没有收入来源的集团管理机构,业务招待费如何列支?
没有收入来源的集团管理机构,业务招待费如何列支?
[案例]13000047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投资性收益不能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但如果该集团管理机构属于专门从事投资业务的公司,其投资收益可做为主营业收入处理。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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