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2 12:17:27

[案例]130003174 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三年以后不再执行核定税率?


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三年以后不再执行核定税率?
[案例]130003174

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30号)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 根据上述内容,如果贵公司不符合以上核定征收范围,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查账征收,同时,是否采取查账征收不存在时间期限的要求。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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