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3096 企业向私人借款利息支付问题
企业向私人借款利息支付问题
[案例]13000309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777号)规定,企业向自然人借款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是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如果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取得的利息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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