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2 12:03:47

[案例]130003457 08年度所得税汇算是否做应纳税所得额调增?


08年度所得税汇算是否做应纳税所得额调增?
[案例]130003457

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即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你单位在2008年预付一笔费用80000元,虽已实际支付,如果不属于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2008年度费用,那么在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应做应纳税所得额调增。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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