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2 11:59:47

[案例]130002839 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案例]13000283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的有关规定,企业办理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报表、资料: 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3.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需附送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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