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2 11:57:40

[案例]130002933 委托在中国境内采购商品是否纳税?


委托在中国境内采购商品是否纳税?
[案例]130002933

除税收协定(或安排)另有规定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条规定: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三条规定: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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