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回顾 | 一文看尽海南税务今日热点(9.14)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7-22 16:04 编辑继“税费优惠政策解读”“你来问我来答”系列视频讲座后,税务总局“税务讲堂”近日又推出“热点政策解读”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解读最新出台的税费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延长后,企业五月和六月已缴三项社保费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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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延长后,企业五月和六月已缴三项社保费如何处理?
中小微企业、湖北省的所有参保单位此前已明确免征到6月底,不涉及5、6月已缴社保费的处理问题。这里主要涉及的是湖北省以外省份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这些单位如果已经全额缴纳了5、6月份的三项社保费,那么在本地具体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后,社保机构和税务部门将根据参保单位意愿和选择,既可以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以退回。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缓缴社保费,需要履行申请手续吗?
http://file.tax100.com/o/202007/22/611_1595390111424.m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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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缓缴社保费,需要履行申请手续吗?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选择自愿暂缓缴纳社保费的,不需要履行申请手续。2021年补缴应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编辑设计:海口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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