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3983 存货盘亏未经税务部门审査任何处理?
存货盘亏未经税务部门审査任何处理?
[案例]13000398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88号)第五条第一款: “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凡无法准确辨别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审批申请”。 第十条: “企业发生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应按照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要求,做好资产损失的确认工作,并保留好有关资产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及内部审批证明等证据,以备税务机关日常检查。 ”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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