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3900 公司与公司的借款可以不通过银行过吗?
公司与公司的借款可以不通过银行过吗?
[案例]130003900
可以不通过银行,但必须有合同并且由地税机关代开收取利息(收利息方给支付方)发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生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据此,只要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借款利息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就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至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业务活动是用现金还是支票由银行监管而不是税务机关。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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