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2 11:21:00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重庆人社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11〕232号

    渝文备〔2015〕241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11〕23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健全失业监测预警制度的要求,根据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08号)精神和全国失业保险工作总体部署,针对我市目前失业动态监测范围有限、监测企业数量偏少等现状,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1月起,进一步扩大我市失业动态监测范围,调整监测企业样本,加强数据报送和分析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监测范围
2011年底前,将尚未纳入监测范围的大足、潼南、铜梁、梁平、城口、垫江、武隆、奉节、巫山、巫溪、酉阳、彭水等12个区县一并纳入,同时对各区县监测企业户数进行调整。调整后,我市失业动态监测企业户数增加至300家,实现全覆盖(各区县监测企业样本数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12月10日前,新增或需调整样本企业的区县,按照150%的比例选择候选企业样本,并上报市就业局。上报内容包括:新增企业及被替换样本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性质、所属行业、职工人数等(见附件2)。
12月15日前,市就业局审核通过后,初步确定各区县监测企业样本,并上报人社部。
12月20日前,召开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培训会,对新增各区县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12月25日前,各区县组织新增企业培训,完成监测企业建档期基础数据采集、核实工作,并完成建档数据网上填报。
2012年2月3日前,完成扩大样本后的首期监测数据上报。
三、样本选择
监测企业样本选择应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要充分考虑当地产业结构特点,将支柱产业纳入监测范围;
二是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和就业状况具有代表性的行业,原则上应选择在本地就业总量中排名前10位的行业,同时应考虑行业分布的均衡,制造业企业原则上不超过40%;
三是应根据当地企业规模情况,将大中小型企业按照相应比例纳入监测范围,控制大型企业的数量,中小型企业不得低于60%,微型企业原则上不纳入监测范围。企业规模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是所有制分布应按照当地企业所有制结构比例,兼顾各类所有制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保障。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经办联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指导;认真筛选企业样本,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争取监测企业理解和支持;指导监测企业选派责任心强、岗位稳定、有能力提供相关数据的工作人员作为经办联络员,负责填报工作;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组织开展监测企业经办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及时催报、审核监测数据,确保按时准确完成各项数据填报任务。
(二)按时报送数据。各区县应于每月3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须提前)完成数据上报。对涉及人数较多的关闭破产、停业整顿、业务转移、经济性裁员等情况要作出专项说明。
(三)注意留存资料。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将数据上传后拷贝留存以备查检。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联系人:徐曌
联系电话(传真):67510280
电子邮箱:735705048@qq.com
失业保险处联系人:刘童玲
联系电话(传真):67507822



附件:1.失业动态监测任务调整分配表

2.各区县失业动态监测企业样本反馈明细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失业动态监测任务调整分配表
单位:户
序号
区 县
调整后
总数
已有
150%
新样本数
序号
区 县
调整后
总数
已有
150%
新样本数
1小时经济圈
(22区县)
220
167
80
渝东南翼
(6区县)
24
10
23
1
渝中区
15
10
8
23
黔江区
5
4
2
2
大渡口区
10
8
3
24
武隆县
5
0
8
3
江北区
15
15
0
25
酉阳县
2
0
3
4
沙坪坝区
15
15
0
26
彭水县
3
0
5
5
九龙坡区
13
13
0
27
石柱县
4
3
2
6
南岸区
12
10
3
28
秀山县
5
3
3
7
北碚区
13
11
3
渝东北翼
(11区县)
56
23
52
8
渝北区
11
11
0
9
巴南区
12
10
3
29
万州区
11
11
0
10
北部新区
12
12
0
30
梁平县
5
0
8
11
江津区
8
6
3
31
城口县
2
0
3
12
合川区
8
6
3
32
丰都县
5
3
3
13
永川区
8
6
3
33
垫江县
6
0
9
14
南川区
4
4
0
34
忠 县
5
3
3
15
綦江区
10
4
9
35
开 县
6
3
5
16
荣昌县
6
4
3
36
云阳县
6
3
5
17
璧山县
8
6
3
37
奉节县
5
0
8
18
涪陵区
8
8
0
38
巫山县
3
0
5
19
长寿区
10
8
3
39
巫溪县
2
0
3
20
潼南县
6
0
9





21
铜梁县
6
0
9
合计
39
300
200
155
22
大足区
10
0
15



   附件2:
各区县失业动态监测企业样本反馈明细表
填报区(县)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职工人数
1





2





3





4





5





6





7





说明:1、请各区县按市局所下指标任务的150%数选样;
2、单位性质和所属行业按照文件规定的项目填报;
3、该表可复印,同时上报EXCEL电子表格(EXCEL电子样表随后下发);
4、请各区县明确联络员并留下办公电话以及手机方便以后联系。
分管领导: 联络员: 办公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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