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重庆人社局关于调整和新增部分工伤医疗服务和康复项目的通知
渝人社办〔2010〕146号
渝文备〔2015〕2434号
关于调整和新增部分工伤医疗服务和康复项目的通知
渝人社办〔2010〕14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工伤保险医疗和康复服务协议机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82号)规定,为保障工伤职工工伤医疗和康复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工伤保险原执行的医疗服务项目基础上,调整和新增部分工伤医疗服务和康复项目,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部分工伤医疗服务项目支付限额标准
(一)床位费:工伤医疗(康复)服务机构按物价部门批准的床位费标准收费,且最高限额不超过三人间床位费的,工伤保险基金按实支付。
(二)空调费:每年6、7、8、9月空调降温费和12、1、2月空调取暖费,工伤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3元/日。
(三)疑难病例院外会诊费:工伤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次。
(四)骨折内固定一次性医用材料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限额不得高于医疗保险最高认定价的1.5倍。
二、新增部分工伤医疗和康复服务项目
新增52项工伤医疗和康复服务项目,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目录见附件。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重庆市新增部分工伤医疗和康复服务项目目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重庆市新增部分工伤医疗和康复服务项目目录
序号
诊疗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备注
1
250304013.5
镉测定(电化学法)
2
250304013.5
镉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3
250304013.5
镉测定(钨舟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镉)
4
250304013.6
汞测定(电化学法)
5
250304013.6
汞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6
250304013.7
铝测定(电化学法)
7
250304013.7
铝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8
250304013.8
锰测定(电化学法)
9
250304013.8
锰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10
310300043
角膜知觉检查
11
250304013.b0
砷测定(电化学法)
12
250304013.b1
砷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13
120400008
静脉高营养治疗
仅用于需肠道外营养禁食病人
14
310510010
牙外伤结扎固定术
15
310511003
牙体桩钉固位修复术
16
310511004
牙体缺损粘接修复术
17
330201059.1
立体定向颅内血肿清除术
18
330401004.1
提上睑肌缩短术
19
330401004.2
提上睑肌悬吊术
20
330401005
睑下垂矫正联合眦整形术
21
330401006
睑退缩矫正术
22
330401006
肌瓣移植加收
23
330401006.8
眼睑缺损整形术
24
330409011
义眼台打孔术
25
330409012
活动性义眼眼座植入术
26
331008022
腹壁缺损修复术
27
331104013
尿道重建术
28
331104021
尿道外口整形术
29
331602010
头皮缺损修复术
30
331604001
瘢痕畸形矫正术
31
340200003
日常生活能力评定
32
340200015
职业能力评定
33
340200041
脑瘫肢体综合训练
34
310602001
床边简易肺功能评价
35
310602003
呼吸肌功能测定
36
340200001
平衡功能检查(徒手)
37
340200002
平衡功能评定(电脑)
38
340200005
手功能评定
39
340200012
成套认知测验
40
340200013
记忆力评定
41
340200014
失认失用评定
42
340200008
言语能力评定
43
340200009
失语症检查
44
340200011
吞咽功能障碍评定
45
3115010、13
焦虑自评量表
46
31150102、4
抑郁自评量表
47
311400055
烧伤后功能训练
48
340200027
有氧训练
49
340200030
等速肌力训练
50
340200038
认知功能训练
51
340200033
口吃训练
52
311503008
行为观察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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