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重庆人社局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贯彻《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人办〔2006〕54号
渝文备〔2015〕3259号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贯彻《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人办〔2006〕5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下发后,各地区、各部门来人来电,对用人单位已与200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了招聘协议的如何与公开招聘接轨和城镇退役士兵是否属于政策性安置等问题进行咨询。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聘用单位在2006年6月30日前已按规定程序与普通高校2006年应届毕业生签订了招聘协议的,由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市部门人事(干部)处将花名册报市人事局备案核准后可按签订的协议聘用;7月1日以后,严格按《实施办法》规定办理。
二、城镇退役士兵(士官)当年首次安置,按现行安置政策规定办理。
重庆市人事局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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