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1 12:56:45

[案例]130002876 总分机构的税是如何申报?是如何分摊的?


总分机构的税是如何申报?是如何分摊的?
[案例]13000287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有关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的,该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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