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1 12:54:02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赣税函〔2019〕14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19年1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19年1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赣税函〔2019〕14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19年1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赣税函〔2019〕14号
全文有效
2018.1.15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市、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并库上线要求,我省征管信息系统于2019年1月24日18:00至2月1日9:00停机,期间暂停办理涉税业务。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经省局研究决定,将本月纳税申报期限由2019年1月15日延长至2019年1月18日,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通知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附件:关于延长2019年1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模板)
附件
关于延长2019年1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为适应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需求,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经省局研究决定,将本月纳税申报期限由2019年1月15日延长至2019年1月18日。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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