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1 12:41:33

[案例]130003164 年度未弥补的亏损如何抵减?


年度未弥补的亏损如何抵减?
[案例]13000316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635号)第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填报说明第五条第3项相应修改为: "第4行 实际利润额 : 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据此,您季报企业所得税时可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在填写申报表时,第4行"利润总额"的本期数为本期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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